执行摘要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27年4月1日起,取消电子烟设备、尼古丁及其盐类以及某些非燃烧性吸入产品的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此举延续了2026年4月对加热烟草设备和含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类似措施。出口消费税退税和免税安排将保持不变。
事件概述
该通告将四项与烟草和尼古丁相关的海关编码列入不再享受出口增值税退税的范围。其中,编码8543400010涵盖电子烟设备及符合条件的空弹匣。此前于2026年4月取消退税的编码8543400090,据行业资料关联为加热烟草设备。政策变更将在六个月过渡期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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